走在大街上,从高楼大厦反射过来的强光让人感觉非常刺眼,这种被称之为光污染的新型污染方式对人有着不小的危害。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,为减少和控制光污染,深圳正在开展相关立法准备工作,有意限制使用玻璃幕墙,同时,将把光污染纳入到环境监督管理的范畴。
玻璃幕墙是光污染“首患”
相对于传统的污染方式,光污染算是一种新事物,城市光污染的最主要表现是玻璃幕墙反射的阳光,还包括汽车远光灯、激光、霓虹灯等。深圳高楼林立,且多采用玻璃幕墙,尽管这是城市的一道景观,却给城市环境带来隐患,有人将之称为“光明杀手”;深圳作为一座“不夜城”,夜晚的光污染也较为严重。
城市变“亮”了,光污染对人的危害也在加大,据了解,人在强光环境下生活时间过长,会伤害眼角膜,造成视力下降,出现盲斑或白内障,或使人头昏脑涨,失眠心悸,食欲不振等;玻璃幕墙反光会使过路驾驶员感到晃眼,容易引发交通事故。此外,夜间光污染会影响到市民休息。市环保局认为,深圳因为玻璃幕墙使用较为普遍,可以说是光污染的“首患”,因而对交通安全、工作生活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。
拟立法限制使用玻璃幕墙
市环保局负责市民投诉的人士介绍,近年来,每年都会接到市民关于光污染的投诉,其中有对玻璃幕墙反光的投诉,更多的是对建筑物霓虹灯的投诉,类似投诉每个月都会有几起。
“只能协调,很难查处。”该人士告诉记者,在现行环保法律法规内,还没有将光环境纳入环境管理范围,也没有相应的排放标准,对光污染执法监督缺乏法律依据。她表示,环保部门正在开展相关工作,希望尽快研究光环境质量标准及光污染影响标准,加强监测手段,界定光污染的范围和危害程度,尽早将光污染纳入到环境监督管理的范畴中。
另据透露,目前环保部门正在开展相关立法准备工作,有意规定限制使用玻璃幕墙,哪里能用、能用多少或许都要作出规定。